工商局:符合国家标准 无需向消费者解释 看来,这在行业内属于人尽皆知的常识。但是大部分购买黄金饰品的消费者都并非“业内人士”,那这个所谓的“常识”卖家有没有提醒、普及的义务呢? 消保委工作人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经营者应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要求,如果说可能危及人身或财产安全的服务,应当向消费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就是说这个告知如果这个东西存在这种危害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问题,需要告诉他。没有这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那就不需要跟他做说明了。” 最终在经过两三个小时的协商后,祁先生购买手镯的商家同意将卡扣处的非足金剔除,并补给祁先生等重量的足金。但更多的消费者花了大价钱买了非足金至今都还不知道,最让人不能理解的是,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行为在业内人士看来居然还是“合理合法”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有权知悉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这位消保委的工作人员坚持认为这件事因为合规,所以没有危及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可在不清楚商品真实情况的前提下,白白花出去的钱,难道不是消费者的财产损失吗? 从2013年央视爆出焊点多的千足金首饰含金量不达标,到一周前富阳一位消费者发现自己在银行购买的金条竟可以吸住磁铁,黄金行业的水究竟有多深,您在购买黄金产品时可要好好掂量一下了。 |
本网的文章和图片来源于Internet,当权利人发现在中国珠宝网生成的链接所指向的第三方网页的内容侵犯其著作权时,请权利人向珠宝网发出“权利通知”,中国珠宝网将依法采取措施移除相关内容或屏蔽相关链接。 联系邮箱:176568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