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饰品零售价是由饰金价和加工费两部分构成,在销售时分开标注。根据相关规定,实行“价费分离”的零售店,要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标明当日金价,同时,在售货发票上分别列明金饰品名称、黄金含量、重量、饰金价、加工费、总金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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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1 来源:番禺日报 责任编辑: 点击: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