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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黄金首饰抽检合格率达98.6%

2009-01-01 来源:拉萨晚报 责任编辑: 点击:

8月中旬,拉萨市质监局对15家金银饰品和2家宝石类经销单位的铂金、钯金、黄金、红珊瑚、银饰品等产品进行了抽样,并委托区地勘局中心实验室进行样品鉴定,产品抽样合格率达到98.6%。
  据了解,此次共抽检送样144件,同时检查了19台电子天平。此次抽检的主要内容是金银饰品的印记、标识物、合格证、质保书是否符合《金银饰品标识管理规定》,配备的计量器具是否与经营相符合,样品是否合格等。
  据悉,在抽查中,除轻纺珠宝店、赛康珠宝、金六福、日喀则珠宝店由于是委托加工或当地生产,标识标签内容不够完整外,其它产品标识标签基本符合相关要求。电子天平的送检率达90%,对两台超期未检电子天平以及标识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经销单位,市质监局依法提出整改要求。
  该负责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金银饰品时,一定要注意标签和印记等外在标志,首饰上的标签内容应包括饰品名称、材料名称、含量等,按重量销售的饰品还应当以克为单位标明首饰的重量,结算用电子天平在检定有效期内;首饰的印记是打印在首饰上的标志,其内容包括纯度、材料等。购买后,要将购物发票、标签、保修卡等相应资料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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