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期货被市场认为是最有可能在香港先行推出的商品期货产品,不过,该种产品的运营权还没有最终确定归属哪家机构。按照香港目前的情况来看,金银业贸易场及港交所两家机构均可能获得此项产品的运营权。
香港特区政府在2007年1月16日公布的金融发展纲领建议中指出,香港拟发展在交易所买卖的商品期货及期权,起步的发展产品为黄金和能源产品。不过,该纲领中并没有说明运营权的归属。
从香港目前的黄金交易来看,主要由香港金银业贸易场经营。该贸易场成立于1910年,一直以来以会所模式运营而非公司制,类似于合并上市前的港交所。按照香港的法律,会所并不受香港特区政府或是香港证监会的监管。
到目前为止,金银业贸易场仍保持着老式的交易方式,即由交易员通过手势喊价买卖,主要交易的黄金规格为99标准金条,交易单位为100两,即20条5两重的金条。由于是会员制运营,金银业贸易场的日常运作远远落后于现代化的交易所,一直没有实现电子交易平台。
香港特区政府目前偏向于将黄金期货的产品的经营权交给金银业贸易场,但要求金银业贸易场落实公司化及电子交易等改革,并接受特区政府的监督,如果金银业贸易场不能满足以上条件,黄金期货产品的经营权将交给港交所,而将来白银商品期货也同样不会由金银业贸易场负责。
事实上,由于黄金期货推出后被市场普遍认为有广阔的前景,港交所和金银业贸易场均眼馋这个香饽饽。为了获得经营权,两家机构都做了一些前期准备工作:港交所正招聘顾问公司对黄金期货做可行性研究,金银业贸易场已经向特区政府提交了有关设立黄金交易所的计划书。
为了建立现代化的经营模式,金银业贸易场在2006年12月份完成了公司化的第一步,即将贸易场注册成为香港贵金属交易所有限公司。同时,金银业贸易场理事长李德麟日前也明确表示并不反对贸易场接受香港证监会的监管。
在上世纪80年代,香港曾有过自己的黄金期货产品,当时是由香港商品期货交易所(香港期货交易所前身,目前已并入港交所)经营,但其后因为成交不足而在上世纪90年代取消。目前香港人所买卖的黄金期货合约则均是海外交易所的舶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