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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专家认为 黄金市场应引入做市商制度

2006-01-01 来源:中财网 责任编辑: 点击:

      黄金价格跌宕起伏吸引了众多投资者追捧,黄金市场也日益火爆。然而,作为我国金融市场重要组成部分的黄金市场,制度建设滞后严重阻碍了其进一步发展。在10月21日举行的"中国金融与黄金市场做市商制度专家研讨会"上,多位专家认为,要改变现状,引入做市商制度是当务之急。
  
    目前我国的黄金市场主要集中于上海黄金交易所,但与会专家指出,其定位偏离市场需求、制度设计滞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郭励弘表示,从该交易所的交易方式来看,标准黄金、铂金交易需要通过交易所集中交易竞价进行,而且成为黄金交易所会员的门槛相当高。这样一个依赖审批和集中监管模式的交易所,体现了以政府为中心配置资源的倾向,具有典型的计划市场经济体制的特点。
  
   现行体制亟待改进
  
   如何改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张承惠认为,做市商制度是国际金融市场交易制度的一项创新,引入做市商制度可改变现状。她说,我国金融市场的集中竞价、集中撮合的交易模式,已经无法再持续下去。最直接的原因是,国内劳动力密集型的发展模式难以为继,经济要向自主创新发展,走分散化的灵活体制。与此同时,金融体制也要走向从过去间接金融为主向直接金融为主。为此,单靠交易所模式,不可能迅速扩大市场规模,必须发展柜台交易制度。

    全球最大的黄金交易市场是英国伦敦黄金市场,但其并没有中国投资者所熟悉的交易所一样的撮合竞价交易中心。伦敦黄金市场是一个由众多黄金做市商组成的无形市场,正是这个"无形市场"却是世界上最大的黄金交易市场,决定着世界黄金市场的价格。"在国际外汇市场、贵金属市场上,做市商交易制度应该说是无可争议的中流砥柱式的交易制度。"颐和财经首席经济学家张卫星表示。
  
    "做市商制度的伟大之处,在于把交易变成了一个四维空间,不是一个平面市场",湘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金岩石表示,做市商精神是开放性、多元性和多样性,这种精神已经写入了新的《证券法》。他介绍说,在新的《证券法》修订中,他曾全力以赴建议写入做市商制度。但到最后之所以没有成功,是因为这个词有很大争议。不过,做市商制度所需要的要素,全都写进了《证券法》的第二条。
  
    北京大学夏业良教授表示,从制度建设的角度讲,要有开放的心态。做市商首先是一个中介者和市场的活跃者,在市场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做市商,可以理解为制造市场,如果没有它的话这个市场就出现不了,而且有了市场以后他怎么把它做大?在美国纳斯达克市场的资本量在发展之初,并没有目前这么大,但是后期的交易,实际投入产出比产生的效益,超出想象。从这个角度来讲,对于我们这个资本相对稀缺的国家,如何使民间资本收入增长有极强的借鉴意义。
  
    "撮合交易制度和做市商报价两种体制的碰撞不可避免,"北京黄金经济发展研究中心高级经济师刘山恩说,做市商制度是做市商报价,上海黄金交易所是撮合形成价格,两种不同的报价制度意味着是两种交易机制。他认为,相对于黄金交易所场内市场而言,场外市场更需要做市商制度。从中国黄金市场的发展来看,场外市场应该是切入点。因为在黄金交易所内,由于政策壁垒限制,商业银行的积极性并不高。
  
    中国政法大学刘纪鹏教授称,黄金市场的定价权,体现中国的战略制高点的地位,是争夺话语权的必由之路。黄金市场的监管问题上,不应该简单由央行管、证监会管,应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协会应该对黄金交易商,不管是自然人还是公司,必须严格把握好资格认证。
  
    应考虑现实国情
  
    张卫星和颐和财经总裁沈玮表示,应借鉴国际黄金市场成熟的市场经验,走中国特色的黄金市场发展道路,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黄金市场结构体系。
  
    他们认为,我国黄金市场刚刚建立,整个体系还没有健全,与国际上成熟发达的黄金市场相比存在较大差距。要推进我国黄金投资市场的发展,应该借鉴国际发达黄金市场的经验,从作用及功能角度出发,参照其基本构成要素,并结合中国黄金市场现有的条件及基础,确定正确的发展方向和组建科学的市场结构。我国已经有了黄金交易所制度。上海黄金交易所,它正在发挥着黄金交易主渠道的作用,同时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里仍然会是中国黄金交易的主渠道。因此,大力发展中国自己的黄金做市商交易模式,同时加强行业监管和规范单个黄金做市商行为,形成黄金做市商与黄金交易所相辅相成共同发展的良性态势,是唯一的正确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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