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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金饰不开质保单属欺诈

2006-01-01 来源:海峡都市报 责任编辑: 点击: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一些黄金饰品商家不主动给客户有店名和签章的“质量保证单”,从而引发了消费纠纷。

  福建省宝玉石协会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金银首饰时不要忘记向商家索取质量保证单,[被屏蔽广告]
 
    首饰商家在售货时不主动给客户开具质量保证单的行为属质量欺诈。省宝玉石协会王秘书长告诉记者,黄金饰品都会有厂家字印和单据,其中饰品上的字印包括厂家字印、材料类型G和含量。如果商家不愿提供厂家的单据,饰品上也没有厂家字号,消费者就要多留意了。

  另外,省宝玉石协会发现,一些商家以低于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价格销售金饰品,要么成色不够,要么以收购金饰为直接目的,商家通过倒卖赚取差价。因此,只要金饰品的销售价格比国内金价低,消费者最好别到这些商家买金饰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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