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06日讯 近日,北京市东城区发改委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第274号,对北京潮宏基(002345,股吧)珠宝有限公司不按规定的方式和内容明码标价案进行处罚。 据悉,北京潮宏基珠宝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5号北京易喜新世界百货有限公司二期1层潮宏基专柜经营时,违反了原国家计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8号令)第九条的规定,销售耳钉13对、戒指11个、坠链39个价签没有放在外面,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 北京市东城区发改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二)项、《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对北京潮宏基珠宝有限公司予以罚款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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