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海关消息,该关隶属深圳湾海关近期查获1起内地旅客走私珍珠34.2千克、黄金饰品6千克入境案,涉案物品估算价值约425万元人民币。
据介绍,9月14日,深圳湾口岸旅检入境大厅人流如织,1名拖行李箱的内地旅客企图利用人群掩护绕开海关监管,引起海关关员怀疑,被现场海关关员当场拦截。经重点查验,当值关员在该名旅客行李箱内查获疑似珍珠34.2千克、疑似黄金饰品6千克。面对这一堆查获物品,该名旅客自称自己为帮人带货。
10月10日,经广东省金银珠宝检测中心鉴定,上述物品分别为珍珠、染色珍珠、拼合珍珠和18K黄金首饰,估算价值人民币425.42万元。目前,该案件已移送缉私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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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罪的法律概念是指违反海关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国家限制进出境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和其他进口环节代征税的货物、物品进出境,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行为。
缉私局是中国公安机关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中国海关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称“缉私警察”;是中国警察机关中,同时接受公安部和其它部委领导的警种之一,它在公安部内列为第24局,而它的另一个领导单位是海关总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走私货物、物品的,视情节处三年以下,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涉案货物、物品没收后,将会在案件侦办结束后进行依法公开拍卖,所得款项一律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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