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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售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 主犯获刑14年罚金6万元(2)

2016-11-10 来源:法制晚报 责任编辑: 点击:

          宣判 收购、出售珍贵濒危动物制品 主犯判14年           在距离开庭还有半个多小时的时间,6名被告人的20多位亲属、朋友到庭旁听,旁听席上坐满了人。上午9时30分许,6名被告人在法警的押解下进入法庭,随后,法官对6名被告人做出宣判。   收售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 主犯获刑14年罚金6万元 森林公安收缴的象牙等珍贵、濒危动物制品           西城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滕某未经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构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罚金6万元。           被告人李某构成非法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5万元。           被告人李某成、司某臣、邓某桐、路某缨均构成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罚金3万元;有期徒刑7年6个月,罚金1.5万元;有期徒刑5年,罚金1万元;有期徒刑3年,罚金5000元,随案移送的赃物分别予以没收、退回公诉机关处理,未移送的扣押物品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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