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行业资讯>政策信息>正文

工商质监局成功调解一起黄金饰品消费纠纷

2017-04-02 来源:未知 责任编辑: 点击:

 日前,绵竹市工质局剑南所成功调解一起黄金饰品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损失7771元。

      今年1月初,阿坝州归乡探亲女士张某在绵竹市中心广场某金店以7771元的价格购得黄金手镯一只,佩戴几天后,手镯出现裂痕。与商家协商后,商家免费为其更换同款黄金手镯一只,佩戴几天后,新手镯再次出现裂痕,张女士遂要求商家退货,却被商家拒绝。无奈之下,张女士拨通12315消费者维权热线,请求工商部门协助。       接投诉后,绵竹工质局剑南所执法人员立刻展开调查。张女士认为黄金手镯无故出现裂痕,肯定存在质量问题。而商家认为黄金手镯属佩戴饰品,销售时并无质量问题,出现裂痕肯定是人为原因,商家不应承担责任,如果消费者坚持是质量原因,应提供质量检测报告证实。双方各执一词,互不让步。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虽然现行“三包”规定不包含黄金饰品,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原则是为消费者在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该法律保护。商家认为是人为原因造成手镯断裂,也没有根据。本着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原则,经执法人员耐心调解,商家最终同意全款退货,消费者表示满意。    
本网的文章和图片来源于Internet,当权利人发现在中国珠宝网生成的链接所指向的第三方网页的内容侵犯其著作权时,请权利人向珠宝网发出“权利通知”,中国珠宝网将依法采取措施移除相关内容或屏蔽相关链接。 联系邮箱:176568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