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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网购黄金“套路”卖家 法院判诈骗罪有期徒刑三年

2018-08-24 来源: 责任编辑: 点击:

  网购已成为很多当前群众普遍青睐的一种现代购物方式。质量不过关退,颜色不喜欢退,货品不齐退……然而,有些人盯住这些“退货”细则动起了歪脑筋以此谋利。

  2017年5月10日、5月11日,被告人张某分别在都匀市石板街“某某广告”店内使用电脑登录淘宝网天猫商城,用淘宝账户rox***进入“六福珠宝官方旗舰店”内分七次下单购买黄金手镯两只、黄金戒指三枚、黄金项链一条、黄金吊坠十七枚、黄金耳饰一对、AU750钻石耳饰一对,为隐藏身份,张某使用地址是都匀市沙包堡办事处七星路26号鼎源幸福小区X号,收货人为“高某”。

  三天后中午二点,快递员电话联系张某后,应张某要求将“六福珠宝官方旗舰店”的两个包裹送到张某家中。张某要求开箱验货,并在开箱验货过程中称要邮寄物品,趁快递员不注意时,将其准备的两串木珠偷换了包裹内的部分黄金饰品。后经鉴定,张某偷换的黄金饰品总价值为人民币26849.52元。张某谎称包裹内首饰与自己购买的不符,拒绝签收,并联系客服退款,快递员将两个包裹内的一条黄金项链、两颗黄金大米赠品和木珠装箱封好寄回“六福珠宝官方旗舰店”。2017年5月19日,“六福珠宝官方旗舰店”将张某购买黄金首饰的全部货款共计人民币32036.00元退回张某支付宝账户。

  刚得手时,张某还有些惴惴不安,小心翼翼。才过了几天,张某发现没有什么动静,利益熏心的她开始了第二次作案。2017年5月22日、23日,张某又在石板街“某某广告”店内使用电脑登录淘宝网天猫商城,依然用淘宝账户rox***在“周某生官方旗舰店”内分六次下单购买了黄金手镯三只、黄金戒指一枚、黄金吊坠三枚、黄金耳饰一对、红色18K金项链两条。下单后,张某特意更换了地址,收货人也改为张某本人。2017年5月26日,优速快递员将包裹送至都匀市石板街坡顶某某广告店内张某手上,张某仍然使用那套“套路”,偷换了包裹内的六件黄金饰品。因张某使用rox***账户有多次非正常退款情况,被淘宝天猫网络公司发现,暂时冻结了该笔退款交易。经鉴定,张某第二次偷换的黄金饰品总价值人民币42135.72元。

  事后,张某将诈骗所得的黄金首饰部分销赃给市石板街某某银饰店,共获赃款人民币36000.00元。2017年6月21日,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都匀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于2018年3月12日向市法院提起公诉。2018年4月10日,都匀市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共计68985.24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张某归案后如实坦白,依法从轻处罚;庭审中自愿认罪、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并主动缴纳罚金,酌情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张某此次犯罪系初犯,有明显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危害社会,可对其宣告缓刑。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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