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新昌人张某是一个90后男孩,曾当过快递员。2017年年初,由于急需归还拖欠的小额贷款,手头拮据的他想到快递公司提供的快递保价服务,开始上演了一出“一人分饰两角”的戏码,以此骗取快递保费。近日,这个自作聪明的犯罪嫌疑人被提起公诉。 2017年4月,张某花38元从网上购买了一只手镯,并将它精心包装。之后,张某带着手镯从新昌乘车来到嵊州,以卖家“齐夏”的身份在嵊州联系快递公司,要求将装有该手镯的包裹送至新昌买家“王生”处,同时支付了50元为这只手镯保价1万元。第二天,张某又假装是买家“王生”在新昌签收了包裹。打开后,他将手镯往墙上剐蹭,试图造成是快递途中运输不慎导致磨损的假象。然后,“王生”拨打快递公司客服电话投诉。客服一听,赶紧联系卖家“齐夏”。张某瞬间转换身份,信誓旦旦地跟快递公司的客服说,手镯寄出去时是完好无损的,损害肯定是在运输途中造成的,要求快递公司按照保价1万元的标准进行赔偿。随后,张某还提供了一张转账1万元的“交易记录”和购买手镯的“聊天记录”作为“凭证”,力证该手镯价值上万元,修补费用过高且已严重贬值,以此索取赔偿费。 一边是拒绝付款的买家“王生”,一边是咄咄逼人的卖家“齐夏”,快递公司在两边反复交涉下同意赔偿“齐夏”6000元,并返还12元的快递费用,手镯归快递公司所有。然而,解决好事情后,快递公司越想越觉得可疑,在案发十多天后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很快,张某就被抓了。 近日,新昌县检察院以张某涉嫌犯诈骗罪向新昌县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开庭审理,张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据此,法院对张某做出了上述判处。要提醒大家的是,现在的诈骗手段不断翻新,单位或个人一定要保护好自身信息和财产安全,在接触钱财交易时也要多留心,多看多问多核实,谨防上当受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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