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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373万的黄金首饰不翼而飞 被告获刑13年

2020-09-10 来源:中国珠宝网 责任编辑:珠宝使者 点击:

2020年1月24日,陕西省兴平市一家金店发生了一起特大盗窃案,价值373万余元的黄金首饰不翼而飞。

此案由陕西省咸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已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赵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价值373万的黄金首饰不翼而飞 被告获刑13年
据了解,36岁的被告人赵某,家住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此前因盗窃罪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于2015年6月11日释放。2019年11月,赵某来到咸阳市,在一小区内盗窃一辆摩托车,并骑车在周边寻找作案目标。2020年1月20日凌晨,赵某携带作案工具骑车来到兴平市,1月24日晚,赵某携带作案工具破开老凤祥后窗钢筋翻入店内,将柜台里的黄金首饰装入随身携带的白色蛇皮袋内后,骑摩托车沿兴平渭河河堤路逃跑至连霍高速一桥下,将车子和作案工具抛入渭河,并烧毁作案时所穿的衣服,沿高速公路逃至西安市灞桥区一烂尾楼内。几天后,赵某将盗窃的黄金埋在一处绿化带高压铁塔下,直到2月17日骑车离开陕西,从河南省三门峡市坐火车回到安徽家中。

案发后,兴平市警方迅速侦破此案,2月23日,在安徽省郎溪县赵某家中将其抓获。据查,赵某盗窃的各类黄金、18K金饰品共计1312件,重量10.434公斤,总价值人民币373.4382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兴平市南十字老凤祥银楼黄金首饰价值373.4382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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